十誡是神的律法(誡命),不是摩西的律法

十誡不是摩西的十誡,而是神的十誡,稱為神的律法或神的誡命。

ㄧ、舊約律法有兩部分,就是神的律法和摩西的律法。

請看:


出19:17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,都站在山下。
出20: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2「我是耶和華-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……(3-17節就是神說的內容,也就是十誡。)……18眾百姓見雷轟、閃電、角聲、山上冒煙,就都發顫,遠遠地站立,19對摩西說:「求你和我們說話,我們必聽;不要神和我們說話,恐怕我們死亡。」(以上神親口說的十誡:神的律法或誡命)

出21:1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(以下是摩西的律法,是神要摩西設立的)


申4:12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,你們只聽見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像。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,就是十條誡,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。(神的律法)

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(摩西的律法)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


申5:4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……(6-21節十誡內容)……22「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,交給我了。」(神的律法)、……30你去對他們說:你們回帳棚去吧!31至於你,可以站在我這裏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傳給你(摩西的律法);你要教訓他們,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』


王下21:8以色列人若謹守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他們的(神的律法)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他們的一切律法(摩西的律法),我就不再使他們挪移離開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。


尼9:13你也降臨在西奈山,從天上與他們說話,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、真實的律法、美好的條例與誡命,14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(神的律法),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、條例、律法。(摩西的律法)

二、區別「神的律法」與「摩西的律法」

如何區別「神的律法」與「摩西的律法」呢﹖二者的存在性與其價值、意義、用途上都是同樣的嗎﹖

注:一、(1) 為神的律法:十誡 (2) 為摩西的律法

一、(1) 是道德上的義務(出廿章;傳十二13) (2) 是屬於儀式上的(來九10;羅七6)

二、(1) 是至尊至大的律法(雅二8;賽四二21)(2) 是在律法上的規條(弗二15)

三、(1) 是神親自述說的(申四12;申五22)(2) 是藉摩西口傳的(王下廿一8;尼八1)

四、(1) 是神親手寫的(申五22;出廿四12)(2) 是摩西所寫的(申卅一9;出廿四4)

五、(1) 是寫在石版上(出卅四28,卅一18;申四13) (2) 是寫在律法書上(申卅一24;代下卅五12)

六、(1) 是放在約櫃裡(出廿五16;王上八9;申十5) (2) 是放在約櫃旁(申卅一26)

七、(1) 是完美全備的(詩十九7;雅一25;羅七12) (2) 是不美無所成(結廿25;來七19)

八、(1) 使人遵守而得活(結廿11;羅七10) (2) 雖謹守也不得活(結廿25;西二14)

九、(1) 是與天地共存的(太五18;詩一一一7、8) (2) 是到振興時為止(來九10;徒十五5、24)

十、(1) 是基督不廢的(太五17;路十六17) (2) 是基督廢去的(弗二15;西二14;來七18)

十一、(1) 是使人自由的律法(雅一25,二12;約壹五3) (2) 是難守不能負之軛(徒十五10;加五1)

十二、(1) 是屬靈的(羅七14)  (2) 是屬肉的(來七16,九10)

十三、(1) 是顯知人之罪(羅七7,三20)  (2) 是後事的影兒(西二17;來十1)

三、律法已經成全,十誡道德律卻需守的更完善。

由此可知經上確實提起兩種律法:

(1) 神的律法-道德的律法-永遠存留-十誡的律法
(2) 摩西律法-儀文的律法-是暫時的-規律和典章

新約裡有明文的記著「誡命」一詞,都是專指神十條誡命而言,但新約裡「律法」一詞卻有分別了,因為「律法」一詞在新約裡有時包括十誡在內,有時單指十誡,也有時純指儀文的律法而言,不能攏統地混為一談,而任意宣佈律法在新約裡已被廢了。

羅 13: 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9像那不可姦淫(第七誡),不可殺人(第六誡),不可偷盜(第八誡),不可貪婪(第十誡)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保羅告訴我們,十誡出發點是(愛神)愛人,但只是不加害與人的「消極的」「愛人如己」,如同孔子說的﹕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層次而已。

太22:37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-你的神。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39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(依據、基礎)。」

耶穌指示「愛神愛人」就是十誡的立法精神,但是耶穌認為十誡是不夠的,不只不可犯姦淫,必須進一步沒有淫念(太5:27.28);約翰也說不只不可殺人,必須進一步不能恨人(約壹3:15)。主耶穌要求「積極的」「愛人如己」,就是「太 7:12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因此在馬太福音25章主耶穌還把對弟兄姊妹沒有愛心行動的山羊,判定要往永刑裡去。

四.耶路撒冷使徒長老的決議沒有討論十誡

緣由

徒15:
1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,教訓弟兄們說:「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,不能得救。」
5惟有幾個信徒,是法利賽教門的人,起來說:「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,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。」

徒15:28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;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,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,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(原文是淫亂4202

πορνείας porneia;不是第七誡的姦淫3430 μοιχεῖαι;moicheia)。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。願你們平安!

耶路撒冷使徒長老討論的是要不要守摩西的律法(尤其是割禮),不是要不要守神的律法(十誡),所以這四項和十誡是沒有交叉的,因為聖經裡從來沒有人敢討論要不要遵守神的律法(十誡)?否則根據決議是可以殺人、可以偷盜、可以作假見證嗎?因此十誡都要堅守,和此次決議無關。

五.因信稱義不是不必守律法

加拉太書告訴我們,人得救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律法稱義,一點都沒錯。但是並非說因信稱義的人就可以無法無天,什麼都不必守了。

加5: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”不在律法以下”。

被聖靈引導”就不必擔心會觸犯任何律法了”,不是解為”就不用守任何律法了”。

5: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20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21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
如果十誡不必守,那怎麼又要守這些「律法」呢?為何犯這些包括拜偶像(第二誡)的不能「因信稱義」,反而是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呢?

5:22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23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”沒有律法禁止”。

意思是這些果子”不會觸犯任何律法”,而不是解為”不必遵守律法”。

結論:

啟14: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;他們是守神誡命(十誡)和耶穌真道的。

1.神的十誡是必須堅守的。
2.遵守神的律法無法使你稱義(因信稱義),但違背神的律法卻能使你無法稱義。

 

參考資料

生命之道講壇 四八,聖經中的二種律法  作者路光

真耶稣教会新生命网络宣道中心 >> 专题频道 >> 论安息日 >> 论律法与诫命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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